死缓 sǐ huǎn
“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强迫劳动,以观后效”的简称。我国在刑罚制度上的一项创造。属于死刑范畴,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罚。适用于应当判处死刑,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。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,二年期满后予以减刑;如果故意犯罪,查证属实,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执行死刑。
死缓 sǐ huǎn
“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强迫劳动,以观后效”的简称。我国在刑罚制度上的一项创造。属于死刑范畴,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罚。适用于应当判处死刑,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。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,二年期满后予以减刑;如果故意犯罪,查证属实,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执行死刑。
拼音: sihuan
拼读:死(si3)|喝(he1)乌(wu1)俺(an3),缓(huan3)
五笔: gqxe
语法:
语法:
【0】死缓是我国刑事立法的一个创造。这种规定为了给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以最后的悔改的机会。
【1】在中国,死缓往往会被改判为无期徒刑。
【2】一男子被控故意杀人,一审时被判死缓。